尊敬的广大生产经营户:
您们好!
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长期以来,各类企业、个体户为潮南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因各种原因制约,也有一些市场主体存在手续不够规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达到相应规模的,还必须履行相应的统计登记等义务。
近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管理服务创新。大力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证照合一,提高小微企业税收免征额,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收增值税;对规模上限额上的企业实行网上直报。区政府也出台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若干财政措施,为广大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提供了便利保障、降低了经营成本。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守法公平经营环境,结合上级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联合行动,通过职能部门联合派员上门指导、一次性告知、集中服务、代办审批的形式,为广大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
请广大生产经营者根据联合行动各部门现场指导的意见,按照告知书所列内容备齐所需资料于10天内到所在地的镇(街道)工商所办理相应手续。对于逾期未补办相应手续的,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
感谢您们支持与配合!
潮南区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良好环境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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