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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6/6/16 10:37:13    点击数: [2437] 【字号      
汕潮南府办〔2016〕22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反映。
 
                        
 
 365体育在线中文网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2016年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
潮南分厅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电子政务,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创新与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5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35%以上,上网办理率达3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30%以上,5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进一步推广镇(街道)网上办事站、村(居)网上办事点应用,各镇(街道)网上办事站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30%以上。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积极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
二、任务分工
(一)继续推进区网厅进驻事项调整工作。6月底前,区编办要进一步梳理进驻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事项,形成潮南区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总目录。7月底前,各进驻单位要根据区编办形成的潮南区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总目录,按照《关于转发市编办、市电子政务办、市效能办<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的通知>的通知》(潮南机编办〔2014〕7号)的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填写进驻事项信息《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进驻事项(子项)登记表及填表说明》(附件1)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潮南分厅进驻单位及人员信息收集表》(附件2)。(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电子政务办、区网厅各进驻单位)
(二)重新调整提高区网厅进驻事项的办理深度。各进驻单位按照省、市“网上全流程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数占进驻网厅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比率达35%以上”的要求,调整提高网厅进驻事项的办理深度,填写《各网厅进驻单位事项办理深度、事项属性和到场次数确认登记表》(附件3),于7月30日前报送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网厅各进驻单位)
(三)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各进驻单位要根据重新调整后的潮南区网上办事分厅进驻事项总目录,结合进驻事项办理深度的调整情况,于7月30日前修改完善进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规范申报材料、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各单位要依托网厅邮政速递服务功能,为办事人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申办结果提供便利,以切实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完成省、市下达的“5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的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区网厅进驻单位;协调单位:区编办、区电子政务办、区效能办)
(四)全面提高上网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进驻网厅的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是省、市下达的2016年区县网厅的重要考核指标。各进驻单位应加大上网办理和网上全流程办理的力度,引导帮助办事人通过网厅办事,切实提高上网办理和网上办结的水平。从6月份起,各进驻单位要严格对照省、市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办理率达35%以上和网上办结率达30%以上的考核目标,查找差距,不断提升上网办理业务量和全流程办理办结业务量的基数,并于每月7日前认真填写《各网厅进驻单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度表》(附件4),书面报送区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区网厅各进驻单位)
(五)加强区级分厅与省级主厅、市级分厅的互联互通。要按照省有关规范要求,根据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完善区分厅系统,加强区分厅与省级主厅、市级分厅的互联互通;实现区级分厅的事项目录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市级分厅、省级主厅同步;配合部署完成与市级分厅、省级主厅数据监控系统对接,及时提供办事全过程数据;推进部署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办)
(六)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镇(街道)网上办事站、村(社区)网上办事点的建设,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延伸到村(社区)。
按照市“各镇(街道)网上办事站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30%以上”的要求,在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所有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站和网上办事点的建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基层网厅使用率,使群众真正可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11月底前,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根据规范要求,配合完成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社区)。(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电子政务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涉及单位较多,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充分整合业务、技术和管理资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从行政协调、人员机构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推进网上办事系统的建设。财政部门要做好网上办事分厅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要求进行拓展完善建设的经费保障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办。区效能办要联合区电子政务办加强对各单位网厅建设推进情况的督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区电子政务办将各单位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到现场次数等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政府,适时进行通报,同时抄报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召集督查见面会、实施问责等措施;配合市做好网上办事分厅效能监督栏目数据核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网上办事监督、行政服务投诉、业务办理结果、事项进驻情况等内容。
(三)加强安全保障。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开展网上办事分厅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构建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提升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省网上办事分厅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规范网上办事分厅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切实保护信息安全以及公民个人隐私。
(四)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对区网上办事分厅的宣传推广,在实体办公场所设置自助式网上办事设施,指导个人和企业使用网上办事分厅办理相关业务,提高网上办事分厅使用率。大力推广民生热点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推动网上办事分厅真正成为我区政府服务的主渠道及公众办事的主窗口。要借鉴网上购物便捷、人性化的经验做法,利用互联网实时、在线的特点,结合我区网厅建设情况,逐步推行网上办事过程中的智能在线咨询服务,提升网上办事的用户体验,有效推广网上办事分厅应用。
(五)加强人员培训。要做好网厅的应用培训工作,提高网厅建设主要责任人、业务和技术等人员对网厅建设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掌握网厅建设思路和实施部署要求,增强公务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公共服务的能力,扎实推进网厅的建设。